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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户结算电费 电费银行划交北京实施“一表一户”

1998-06-16 来源:生活时报 唐松寒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北京供电局将出资在楼道公用场所为每家每户单独安装电表,按户结算电费,并实现电费在银行自动划交。从今年6月份起,北京市居民合表用电分算电费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。

据了解,北京市大多数居民家中虽然已安装了电表,但供电局并不入户查表,只查合表。而合表数与居民家分表数总和常有不符,引发很多矛盾,让居民轮流查分表并计费也给居民增加很多额外负担。近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着手解决居民用电一户一表问题。北京供电局在“关于配合城镇居民住宅内线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的暂行办法”中规定,住房产权单位对现有城镇居民住宅楼房应按北京市“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”,经过内线改造,本着自愿优先原则,按整片地区或整栋楼进行。新建住宅楼房也要达到这一标准。供电部门在楼道公用场所为每户安装5(20)安培电能计量表,供电容量2千瓦,安装世配的限流器和专用电表箱。

平房、筒子楼、非单元式住宅涉及危房改造等问题,当前只进行内线改造,同时更换大容量电表或分装表计,暂不实行一户一表。

根据国家“供电营业规则”,供电部门和居民用户要签订供用电合同。供电部门采用和推广机械式电表或机械电子一体化的磁卡电表、智能电表,并要求居民在银行储蓄电费,实现电费自动划交,由银行向用户发放电费结帐通知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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